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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商品管理行政许可公开目录
[2009年12月29日]   来源:岷县商务局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字体: 】【双击滚屏

酒类商品管理行政许可公开目录

 

目名称

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审批

   

行政许可

实施依据

1、《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 2000年9月2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号公告)第十条酒类商品批发实行许可证,由县级以上酒类商品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审查核发,酒类商品管理机构收到申请书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发给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并报省酒类商品管理机构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予以答复。

2、《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行政许可项目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备案制管理项目的公告》(甘政发[2005]38号)。

理程序(1、必的条件;2、需提供的材料;3、工作流程)

1、必须具备的条件:(1)有相应的注册资本金;(2)有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3)有卫生许可证;(4)有熟悉酒类专业知识的营销人员。

2、需提供的材料:(1)书面申请;(2)甘肃省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申请书(表);(3)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4)资信证明和验资证明;(5)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6)仓储设施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7)卫生许可证;(8)企业章程和管理制度;(9)企业法人代表1寸免冠照片1张。

3、企业申请,县级酒类商品管理机构审核,市酒类商品管理机构核准发证,报省酒类商品管理局备案。

公开形式

岷县招商网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时间

长期

收费依据和标准

1、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批准收取酒类商品许可证登记费的复函》(甘财综发[2001]19号)第一条根据《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加强酒类商品生产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同意收取酒类商品生产、批发许可证登记费

2、《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收取酒类商品许可证登记费标准的批复》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甘价费[2001]112号)第一条第二款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每证100

承办单位

岷县酒类商品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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