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岷县委员会岷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电产业开发的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县十三次党代会和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以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加快水能源建设为契机,带动农业、工业、生态经济全面发展,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围绕国家水利水电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结合我县实际,对水电产业开发提出如下意见。
一、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水资源现状。岷县地处甘南草原和陇南山地接壤区,有水域面积22万亩,水资源总量45.42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接近全国水平,是全市水资源大县。但对水资源的利用利用程度不高,仅限于洮河两岸部分农田的灌溉和解决乡村人畜饮水及小型工业、农副产品加工利用。林牧业、水产业、生态旅游业开发还处于起步阶段;水能源方面除沿洮河开发了刘家浪、古城、清水等几座电站之外,水能源开发利用还未形成优势产业。
2、水电产业开发现状。我县全境深处内陆,属高原形态自然景观,海拔2040—3754米。境内有长江、黄河两大流域,洮河、渭河、西汉水三大水系,其中长江流域西汉水系有湫山河;黄河流域有洮河水系迭藏河以及渭河水系的闾井河等河流。河流落差较大,为开发利用水能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全境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33.50万千瓦,其中可开发15.83万千瓦。目前全县已开发和正在开发的有7.353万千瓦,占可开发量的46.50%;尚有8.477万千瓦待开发,占53.5 %,开发前景较为广阔。
二、指导思想、遵循原则和开发目标
3、指导思想: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要求,综合协调农业、工业、生态经济建设,积极引进市场机制,不断加大水资源开发利用力度,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快水电工程建设进程。坚持加强管理、完善规划、多元开发、综合利用的发展思路,做大做强水资源相关的产业,使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促进工业、农业、生态、旅游建设上台阶,经济总量大增长,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4、遵循原则:一是坚持水资源开发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的原则。二是坚持水资源开发与小流域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坚持水资源开发与河道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坚持水资源开发与与河争地相结合的原则。五是坚持水资源开发与水源地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六是坚持水资源开发与旅游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七是坚持水资源开发与地方工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5、开发目标:根据岷县国民经济“十一五”规划和“十一五电气化建设”规划,经实地踏勘,全县可开发电站32座,装机容量7.682万千瓦。通过开发,全县装机容量从现有的5.72万千瓦增加到13.44万千瓦,年发电量达到6.79万千瓦时,实现产值0.61亿元,实现利税0.050亿元,全县人均用电量从目前的536千瓦时增加到634千瓦时,达到或超过电气化县水平,水电站配套电网达到现代化管理水平。在规划电站建成的基础上,争取建成以水资源为依托的高标准洮河百亩农业园区一处,洮河河堤保护区创办多种经营站一处,迭藏河上游生态保护景观一处,实现以电带农、以电带工、以工促电、以水养电、以电推水、以水兴农、以水兴牧、以水养林的循环开发模式,采取就地开发、就地供电、自发自供等措施,形成“水、电、农、林、牧”的共同发展局面。重点巩固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成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使水资源成为岷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
三、工作重点
6、编制规划。编制规化要坚持科学性、综合性、针对性、操作性、长远性的原则,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建设需要,统筹兼顾,合理配置水资源。编制水电产业开发规划,引水式电站首先要考虑河道生态要求,留足生态水量;同时考虑河道、小流域防洪、排污、生态环保、人文景观等各方面因素。河床式设计要考虑防洪、饮水、灌溉、环保、流域治理和调蓄等因素。全县水电产业规划要在县水电产业开发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水电部门负责具体制定;单个项目要在水电等主管部门的协调下,配合项目业主做好相关规划,并及时按程序报批,确保单个项目的开发符合全县水资源、小水电产业开发总体规划的要求。
7、项目带动。围绕全县水资源、小水电产业、农业产业、生态产业、多种经营开发的总体目标,抓好龙望台、冰桥湾等已经论证、具备开工条件的水电项目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同时,抓紧做好已经踏勘水电站的前期工作,积极协调项目业主完善设计、筹措资金,按时开工,尽可能早日建成投产发电,带动农副产品加工、矿产业等工业体系建设,使其发挥最大效益。
8、多方投资。水资源、小水电、农业产业、生态产业、多种经营开发要以市场为导向,采取多元化的投资机制,一方面要不断拓展投资环境,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利用国家对水资源、小水电产业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和优势条件吸引外地业主投资开发小水电等水资源。另一方面,要吸纳民间资本,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入股、投劳等多形式投资方式开发水电资源相关产业,积极争取实施国家以电代燃料项目,多渠道筹措资金,做大做强水资源、小水电等相关产业。
9、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水资源相关产业项目建设审批制度和程序,杜绝盲目、无序开发,实行政府引导性的水资源有偿使用。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水资源相关产业运营体制。对已建成水资源项目要做好安全运行、科学调度、防洪防汛、综合利用等工作,使其发挥最大效益。待建项目要做好各项前期论证工作,严格审批程序,积极争取实施。规划项目要进行全方位的、多层次的、有深度的专项论证,消除安全隐患和不利因素,在资质上要求三级以上勘测设计单位编制。加强项目建设档案管理,做到资料整齐、完善。抓好项目准入关,对招商引资项目,要从资信、投资能力、法人资格、诚信履约等方面严格审查,把有实力、能开发、会开发的客商引进来,使得项目建设稳健实施,发挥综合效益。
四、保障措施
10、加强组织领导。
11、落实政策措施。
12、加强协调服务。
13、健全激励机制。
中共岷县委员会
岷县人民政府
2007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