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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
[2008年06月16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县纠风办 招商局   点击数: 【字体: 】【双击滚屏

县委办发〔2008 43

关于切实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

(县纠风办  招商局)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相继出台了《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及《岷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政策文件,着力解决影响投资发展和干事创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全县发展环境得到初步改善,但发展环境不宽松仍然是制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切实解决制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问题,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环境是生产力,优化环境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优化环境事关发展的大局,是经济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关键性工作,经济越发展,越迫切需要好的环境。优化发展环境也是提高地区竞争力的主要途径,是做好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等项工作的关键环节,有利于投资主体的潜能得到有效释放,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也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从近期调研情况来看,当前我县个别部门和单位还存在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企业经营管理方式落后及融资渠道不畅,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混乱监管不到位,有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宣传不够深入、落实不到位和一些客商法律法规意识不强,不依法按程序办事等突出问题。因此,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对于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岷县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及省市驻岷各单位要结合 “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进行大讨论,以解决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为重点,切实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把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做细、做实、做深。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做细”,就是关键要抓好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中各项措施的落实。要从具体细节入手,抓具体事、具体人、具体部门,解决具体问题,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协调解决好每一个具体问题。尤其对企业客商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一件件的研究,一件件的解决。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做实”,就是既要有扎扎实实的措施,又要有有实实在在的行动,还要取得让群众和客商都满意的良好效果。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做深”,就是要抓认识、抓根源、抓本质,重点是在消除思想认识和体制机制两大障碍上做文章、下功夫。

二、突出抓好十个方面的具体工作

(一)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一要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为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环境。重点落实好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政策,尤其要督促用工单位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确保当年不再发生新的拖欠。二要放宽投资项目审批限制。对不属于政府投资的项目,除影响环境资源、涉及整体布局的重大项目及限制类项目外,均由报批制改为备案制或核准制,不再经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的报批程序,由投资者依法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许可手续。三要放宽办理证照、年检的限制。取消企业登记代理人等资格核准。企业法人等专业培训不得作为企业开业、年检以及有关许可证核发、年审的条件。工商部门不得将有关会员费、咨询费等费用的收取作为办理证照和年检的前提条件。四要放宽对民营经济的限制。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并在税收、投融资、用地以及各种优惠政策方面与公有制经济享受同等待遇。五要解决好项目建设“用地难”问题。在不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争取省市支持,千方百计保证项目建设用地需要。除按国家规定可划拨的用地外,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要做好西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收购储备工作;积极引导新建工业项目全部进入工业开发区集中建设;同时,要配合有关乡(镇)和村社积极主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保证水电、矿产、工业等支柱产业项目用地和国道212线改造及兰渝铁路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要;要积极探索失地农民的长效保障机制,严格按法定标准落实征地补偿。

()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优化政务环境,关键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效能,重点解决“重权力、轻责任、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一要切实发挥好县行政服务中心职能作用。目前,行政服务中心机构已健全,进驻单位及审批项目已明确,工作人员已到位,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运行方案。各部门依法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登记、收费等项目,要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同一事项须由同一机关内部办理的,由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并负责办结,杜绝服务对象多头跑办手续现象。进驻中心的单位、部门领导要向行政服务中心充分授权,就地办结。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联合审批制、办事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二要推行年检集中办理制。工商部门每年31日至630开展企业年检工作,有正当理由的企业可以在630前向登记机关提交近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企业年检实行统一时间、同一地点、集中办理,并按规定要求,扩大免审范围。严禁在年检时搭车收费、搭车摊派、搭车征订报刊杂志等行为。三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全面实施“阳光工程”,解决“暗箱操作”问题。县直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都要制订并公开办事流程图,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部门决策、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等方面都要公开办事依据、政策法规、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事结果和办事责任及承办股室、承办人员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营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解决部分群众和客商民主法制意识淡薄以及执法部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犯法等问题。一要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宣传、司法等部门要结合“五五“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抓好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别要抓好全县党政机关、执法执纪部门和干部职工的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力解决民本思想不牢、民主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依法行政能力较低等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和投资者的法制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二要规范执法行为。紧紧抓住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两个关键环节,努力做到“三不”即:不干预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文禁止的企业和个人行为;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不轻易查封、冻结企业帐目、银行帐户和扣压企业财物。三要提高执法效率。公、检、法机关查处经济纠纷或经济犯罪案件,要严格按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做到快立案、快办案、快结案。到期不能结案的,要向有关当事人说明理由。四要维护企业权益。对干扰、破坏企业生产和经营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侵犯企业经营者权益的行为,特别是对故意伤害、敲诈勒索企业经营者的犯罪活动,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企业经营者的,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要加强诚信环境建设,深入推进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诚信环境。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政府诚信树表率。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带头诚实守信,言必信、行必果,承诺践诺。政策一经出台,就要严格执行,措施一旦制定,就要坚决落实,努力打造“诚信政府”,以政府诚信带动和促进社会诚信。二是企业诚信正导向。突出抓好企业信用评价奖惩体系建立。由中小企业管理局牵头,会同国资、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每年对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信用等级,建立信用档案,将信誉良好的企业和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布。在此基础上,对信用好的企业,在信贷、年检等方面予以倾斜;对失信违约、偷税逃税、恶意逃废债务的企业,要严厉查处并实行高额经济处罚,降低和撤消资质,吊销证照,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案,使失信违约者付出沉重的代价。三是全民诚信抓教育。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树立诚信意识,培养诚信行为,努力在全县上下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要靠诚信立县,凭诚信强县。宣传、广电等部门要把诚信宣传作为今后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纳入议事日程。

()营造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一要制定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政策。鼓励企业高薪聘请人才,并在投资创业、子女入学、住房等方面提供便利,建议县上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实行重奖,以良好的待遇留住人才。二要放宽对人才流动的限制。县属企业录用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不限专业、不限生源地,只要落实了就业单位的,有关部门就要及时办理档案、户籍等相关手续。三要加大对县乡干部的交流调整和培训力度。通过合理交流,力求作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把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向广度和深度推进。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真正把德才兼备的干部选拔出来。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实行任期制、聘任制及任职试用制,推行辞职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有更大的舞台施展才华。

(六)营造条件优越的基础设施环境。一要加快城镇建设。以“一城八镇”为突破口,建设各具特色的小城镇。集中力量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以县城为中心、各重点小城镇为骨架的城镇体系。二要加快西城区建设。以工业园区为支撑,实施好岷州西路改扩建工程、完成给水管网埋设和主路面硬化,抓好岷山嘉苑、文化体育场和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高辐射带动能力。三要加快旧城改造步伐。要抓好“填平补齐、穿衣戴帽、破墙透绿”各项措施的落实,推进“五化”工程,完善公共设施,提高城市品位。完成城区主街道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及大巷子商业步行街和迭藏河风情线、箭营文化体育公园、医药大厦等十个城镇建设项目;要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商业步行街、人民街、建国街、北门街、正南街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四要加快能源交通建设。突出抓好坎峰、冰桥湾、龙王台等水电站建设项目和国道212线岷县过境段改造项目、兰渝铁路及农村公路通达工程项目,依托兰渝铁路开工建设,加快工业园区、中国当归城及南川物流园区等工业与商流聚集区建设。

(七)创造安居乐业的人居环境。以改变城区环境卫生面貌和革除生活陋习为重点,着力抓好两方面的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全面整治城区生活环境脏、乱、差的现象。重点整治临街商铺占道经营、“门前三包”责任制不落实、车辆乱停乱放、洮河、叠藏河河堤上垃圾成堆、主要街道建筑物上乱写、乱画、乱贴等不良行为。二要切实抓好城区环境“四化”工作。按照硬化抓街(巷)道,绿化抓质量,净化抓责任,美化抓提升的要求,切实抓好城区街道和巷道的整修、硬化、净化、美化,公厕及垃圾台建设,为广大市民和客商创造文明卫生、安居乐业的干事创业和人居环境。

(八)大力优化招商引资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环境。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商引资的有关规定,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政策环境。一要推行招商项目全程代理制。减少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降低投资前期成本和其他费用。二要及时协调解决客商反映的问题,依法保护客商的合法权益。维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地位,在税收、土地使用、投融资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平竞争。三要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的注册条件,减少审批手续和审批环节。四要发展多种融资体系,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的融资渠道,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切实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的观念,优化非公有制经济的成长环境,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

(九)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要深入开展“平安岷县”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大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客商在财产上有安全感、生产上有便利感、生活上有舒适感、环境上有优越感。二要坚持打防结合,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和信访、公安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广泛发动群众,着力构筑打、防、管、控一体化的维护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创建优良的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三要认真查办敲诈勒索、恶意伤害企业经营者和外来投资者的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使企业经营者和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得到切实有效地维护。

(十)营造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县宣传广电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媒体,大力宣传我县丰富的资源优势、优越的区位优势、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及引进企业发展壮大的典型,使广大干部群众对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形成共识,使全国各地的有识之士前来我县投资开发。

三、保证措施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务必要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办实事、求实效、提效率,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使我县的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一)建立领导责任制。各乡镇、各单位要把环境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把优化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直接抓、负总责,其他领导结合分管工作齐抓共管,着力建好本单位的“小环境” ,以自身“小环境”的好转,促进 “大环境”的优化。全县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不抓环境是失职,抓不好环境是不称职”的思想,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职能部门的领导,要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对存在的问题,大胆揭露,勇于纠正,要做优化环境的“推进器”,而不做优化环境的“绊脚石”。全县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强化服务意识,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深入企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结合实际,主动服务,切实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制度,利用各种形式,加强与投资经营者及项目业主的联系,倾听企业的意见和呼声,帮助企业积极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认真查处和纠正党政机关少数工作人员为政不廉、效率不高、执法不公等现象。要把优化发展环境与构建惩防体系结合起来,从教育、制度、监督入手,构建优化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阻碍经济发展的环境问题。要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改善政务环境,不断加大惩处力度,严肃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特别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的典型案件要从严查处,切实做到“五抓”:即抓督查,保证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有关发展环境政策落到实处;抓投诉,保证客商和群众对破坏发展环境行为和案件投诉渠道的畅通;抓查处,保证影响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得到严肃处理;抓曝光,保证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的充分发挥;抓评议,保证评议结果的有效合理运用。

(三)综合整治、全民参与,形成优化发展环境的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重点抓好优化环境方面的民主评议工作,要对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专项执法监察。县委组织部、人事劳动部门要抓好人事制度改革;政法机关要抓好社会治安;招商局要充分发挥招商“联络员”的作用,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加强与招商企业的沟通联系,主动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物价部门要抓好收费事项的清理;审计部门要抓好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全县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觉以优化发展环境为己任,充分发挥好各自在优化发展环境中的作用,为把我县建设成为甘肃南部特色经济强县和商贸集散中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投诉电话:县纠风办:0932-7722505

          县招商局:0932-7726808

主题词:经济工作  发展环境  意见  通知          

抄送:县人大、政协办公室,存档(四)                  

中共岷县委办公室        

200852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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